(一)高齡者路口騎機車
1、路口路權
(1)支道車讓幹道車先行。
(2)如何分辨幹道或支道車。
甲、號誌「閃光黃」為幹道,「閃光紅」為支道。
乙、有停或讓標誌為支道。
丙、地上畫有倒三角形或停標字為支道。
丁、多線道為幹道,少線道為支道。
(3)同為幹道或支道,或是未劃分幹、支道路口,轉彎
車讓直行車先行。
(4)兩車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
(5)兩車為對向關係,皆為轉彎車,且駛入同一車道,
右轉彎車應讓左轉彎車先行。
2、轉彎或變換車道提前打方向燈,並擺頭或看後照鏡確
認有無來車。
3、過路口時要擺頭,確認有無轉彎車。
4、鼓勵高齡者儘量二段式左轉較安全。
5、轉彎請駛入最內及最外車道,再進行轉彎,轉彎時請
留意後方來車。
6、不要闖紅燈。
(二)18-24歲機車騎士路口安全
1、路口路權
(1)支道車讓幹道車先行。
(2)如何分辨幹道或支道車
甲、號誌「閃光黃」為幹道,「閃光紅」為支道。
乙、有停或讓標誌為支道。
丙、地上畫有倒三角形或停標字為支道。
丁、多線道為幹道,少線道為支道。
(3)同為幹道或支道,或是未劃分幹、支道路口,轉彎
車讓直行車先行。
(4)兩車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
(5)兩車為對向關係,皆為轉彎車,且駛入同一車道,
右轉彎車應讓左轉彎車先行。
2、路口慢、看、停。
(1)慢-接近減慢速度。
(2)看-隨時擺頭查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
(3)停-遇有行人馬上煞停,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
3、不要闖紅燈。
4、轉彎或變換車道提前打方向燈,並擺頭或看後照鏡確
認有無來車。
5、過路口時要擺頭,確認有無轉彎車。
6、轉彎請駛入最內及最外車道,再進行轉彎,轉彎時請
留意左右後方來車。
2020年3月25日 星期三
2019年4月29日 星期一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臺北市青年公園「交通公園教學區」
交通部與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合作於臺北市青年公園設置之戶外簡易型「交通公園教學區」,於107年12月3日正式啟用,請本校親師生及民眾能多加運用。
(二)「兒童」安全過路口之要訣:
1、「駕駛人」與「行人」穿越路口都應「提高事故風險意識」。
2、「兒童」穿越路口,需強調「被看見」的觀念與機率 。
3、提高自我防禦的概念,「穿越路口」時,要注意:
(1)穿越路口退後3步停等。
(2)綠燈後,左看右看無闖紅燈車再走行穿線。
(3)時時注意轉彎車。
(三)駕駛人需注意「禮讓行人」及「內輪差與視野死角」。
(二)自行前往:於水源路199號臨近青年公園1號入口處進入 。
(三)停車疑問可逕洽公園處莊小姐,聯絡電話02-23032451 。
- 教學區內容共分為「交通標誌標線大尋寶」、「穿越 路口小知識」、「安全等候小秘笈」、「視野死角大解析 」、「標誌翻翻牌」、「巷道情境區大體驗」及「穿越路 段小知識」等7大區域,將交通安全結合戶外遊戲體驗, 以6至12歲的小朋友、教師、家長與照顧者為主要宣教對象 ,所傳達的交通安全知識如下:
(二)「兒童」安全過路口之要訣:
1、「駕駛人」與「行人」穿越路口都應「提高事故風險意識」。
2、「兒童」穿越路口,需強調「被看見」的觀念與機率 。
3、提高自我防禦的概念,「穿越路口」時,要注意:
(1)穿越路口退後3步停等。
(2)綠燈後,左看右看無闖紅燈車再走行穿線。
(3)時時注意轉彎車。
(三)駕駛人需注意「禮讓行人」及「內輪差與視野死角」。
- 交通資訊如下:
(二)自行前往:於水源路199號臨近青年公園1號入口處進入 。
(三)停車疑問可逕洽公園處莊小姐,聯絡電話02-23032451 。
2018年4月19日 星期四
轉知臺北大眾捷運公司宣導兒童優惠悠遊卡使用規定事宜
教育局107年4月17日來文
- 依大眾捷運法第49條第1項,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同法第2項,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 經查近期有多起非具兒童身分之民眾,持用雙北市府發行兒童優惠悠遊卡乘車,遭取締人員查獲,並依上開規定予以裁處,除補繳票價外,另課以票價50倍之違約金。
- 為期使社福預算能真正落實照顧有需要族群,現行除依法加強取締外,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以免違反上開規定。
2018年4月15日 星期日
「行車不鑽縫,安全回到Home」交通安全觀念宣導
臺北市政府提醒您,騎機車時不鑽縫,遇到右轉車時請由左側超越,並依道路速限行駛,轉彎請打方向燈,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小心大型車轉彎內輪差,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回到Home。
【轉貼&分享】
486騎車保命12招
我在台北騎車跑業務跑了12年,
也是運氣不錯加上自己騎車有一些特別的注意,
所以12年來別說車禍,連擦撞也沒有。
所以把我12年來騎車都安全的心得做成這支影片,
同時我放棄著作權,希望大家趕快分享給孩子、先生與摯友。
每次看新聞有孩子有誰車禍被碾斃橫死在街頭,我就非常難過難受,
希望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影片,也請各機關、學校也可以一同分享。
不要再有任何人死於車禍了!
【健康國小提醒家長】騎機車接送小朋友上下學時一定要戴安全帽。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自行車安全宣導
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自行車禮讓行人-安心通學
近來學校導護老師巡視校園時,發現在通學時段,學校周圍人行道有少部分騎乘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民眾及家長穿梭在學童與行人之中,為維護學童通學安全及建立正確騎乘自行車禮儀,請各位民眾及家長配合學區人行道下車牽行,感謝大家共同營造安全的健康學區。
感謝協助拍攝照片的老師
、家長與學生,因為你們正確的示範讓學校有安全的通學路線。
2016年8月25日 星期四
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
相關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如下:
(一)安全騎(搭)乘機車:正確配戴安全帽、勿酒後騎車、行車勿當低頭族、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二)家長駕騎汽、機車載兒童及少年者:騎乘機車請依規定戴妥安全帽、騎車不超載,乘車坐後座妥繫安全帶(4-12歲或18-36公斤兒童請搭配使用座椅)、只要喝酒就不開車(提醒安全回家方式—指定駕駛、親友接送、代客駕車、改搭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禮讓行人。
(三)騎自行車者:請佩帶自行車安全帽,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倘無號誌路口未劃分幹、支道者,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請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一)安全騎(搭)乘機車:正確配戴安全帽、勿酒後騎車、行車勿當低頭族、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二)家長駕騎汽、機車載兒童及少年者:騎乘機車請依規定戴妥安全帽、騎車不超載,乘車坐後座妥繫安全帶(4-12歲或18-36公斤兒童請搭配使用座椅)、只要喝酒就不開車(提醒安全回家方式—指定駕駛、親友接送、代客駕車、改搭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禮讓行人。
(三)騎自行車者:請佩帶自行車安全帽,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倘無號誌路口未劃分幹、支道者,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請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以減少事故發生
民國105年3月31日臺北市教育局來文
主旨:加強宣導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交通局105年3月25日北市交安字第10511358200號函辦理。
二、為喚起駕駛人的安全意識,請貴單位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遊覽車等各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以減少事故發生。
主旨:加強宣導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交通局105年3月25日北市交安字第10511358200號函辦理。
二、為喚起駕駛人的安全意識,請貴單位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遊覽車等各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以減少事故發生。
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教育部有關寒假期間之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
寒假期間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2、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3、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4、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二)自行車道路安全:
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三)機車安全:
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勿酒後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四)行人(含長者)道路安全:
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國小關心您
2016年1月18日 星期一
「兒童乘坐機車安全」宣導
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臺北市教育局來文請各校加強宣導「兒童乘坐機車安全」。
「兒童乘坐機車安全」觀念,加強宣導請家長避免以機車載送雙腳無法正常踩到踏板之幼童,並請家長載送兒童時應注意放慢車速,落實兒童使用護具、配戴合適之安全帽,並提醒兒童以坐姿及雙手緊抱大人,雙腳踩踏機車踏板,穩定坐於後座為原則,以維護兒童乘車安全,降低事故發生時對兒童的傷害。
「兒童乘坐機車安全」觀念,加強宣導請家長避免以機車載送雙腳無法正常踩到踏板之幼童,並請家長載送兒童時應注意放慢車速,落實兒童使用護具、配戴合適之安全帽,並提醒兒童以坐姿及雙手緊抱大人,雙腳踩踏機車踏板,穩定坐於後座為原則,以維護兒童乘車安全,降低事故發生時對兒童的傷害。
注意騎乘機車的四大要點,安全有保障!
以上圖片下載自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http://enews.url.com.tw/JingChuan/66367
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汽機車附載兒童及少年之正確乘坐觀念
依「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5款規定,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配戴安全帽;另同條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1、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2、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3、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另同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另各校有家長以汽車接送子女上放學者,亦請協助宣導以下乘坐規定:
依「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兒童須乘座於小客車之後座;同條第1項第5款規定,駕駛人、前座、小型車後座及大客車車廂為部分或全部無車頂區域之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
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
2016年1月11日 星期一
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應注意事項
主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檢送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應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說明:
- 依臺北市政府104年12月30日府授交管字第10408464000號函辦理。
- 臺灣因地狹人稠且空中交通擁擠,為有效使用空域,以維飛航安全,於
民用與軍民合用機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針對可影響航空器飛航安
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含利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UAS》或遙控飛機進
行飛行與空拍、施放風箏、天燈、煙火、氣球等)管制施放,違反規定
者,將依「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
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茲提供機場四周禁止施放範圍、施放申請作業以及相關民航法規、規定
與罰則等電子宣導資料等下載路徑(請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網站首頁/航
空站及飛行場/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騎乘自行車切勿騎上人行道及騎樓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文請學校協助宣導「騎乘自行車切勿騎上人行道及騎樓」
主旨:加強宣導「騎乘自行車切勿騎上人行道及騎樓」。
說明:近期發現民眾與學生將自行車騎上人行道或騎樓的行為日趨嚴重,重申為維護行人安全,請務必協助加強宣導:自行車係屬慢車,自行車騎士應注意行人優先、禮讓行人,確保行人路權。自行車若於未開放之騎樓、人行道路段騎乘,係屬違規行為。
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騎乘自行車切勿違規雙載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交通局104年11月17日北市交管字第10431290400號函辦理。
二、交通局除加強宣導自行車騎乘規範外,並定期派員至各路口及學校周邊加強巡查,近期發現學生違規雙載行為日趨嚴重,為維護學生安全,請協助加強宣導:「自行車雙載係屬危險騎乘行為,且依現行法規規定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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