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暨交通安全教育
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以減少事故發生
民國105年3月31日臺北市教育局來文
主旨:加強宣導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交通局105年3月25日北市交安字第10511358200號函辦理。
二、為喚起駕駛人的安全意識,請貴單位優先要求各級公務車輛(含機車)及遊覽車等各大型營業車輛,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以減少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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